第160章 屠城,佳人!(五合一万字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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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临一个躲闪不及,左臂和右胸纷纷中了一箭。

腥红的鲜血,顿时从伤口止不住的流出,转眼间便染红了衣衫。

“该死!这群南匈奴人果然是诈降!”

一声怒吼过后,高临大手一挥,身后的精锐步卒们当即手握利刃,朝着正在射箭的敌军快速冲去。

眼下,美稷城内的南匈奴士兵数量应该极其有限。

毕竟,城内的两万青壮和两千骑兵都已经去到了城外。

这城中就算有埋伏,也不会有多少人。

虽然在突如其来的箭雨袭击当中,高临身中两箭,五百精锐士卒战死三十余人。

伤者更是超过了百人,但是很快他们便稳住了军心和阵型,开始朝南匈奴人疯狂扑去。

经过新式练兵之法,练出来的士兵,纪律性和服从性这两方面,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只要高临一声令下,这次兵士便可以瞬间冲上前去,甘愿冒着箭雨冲锋陷阵!

五百精锐士卒,就如同一匹饥饿的野狼,疯狂的砍杀那些正在射箭的南匈奴部落勇士。

这些南匈奴人虽然是大单于的私兵,唯大单于的命令是从。

但是,他们心中对于高临大军的恐惧,还是无以复加。

他们可以做到听从命令,伏击射杀高临等人。

只是,早就没有了士气和斗志的南匈奴人,一旦陷入肉搏战,很快便出现了颓势。

三百南匈奴部落勇士,不过一炷香的时间,便被砍杀大半。

只是,在此期间,高临又被暗中射来的箭矢射中,左大腿和右肩上又多了两根箭矢。

好在,这些箭矢上并没有涂毒,高临虽然身受重伤,但是至少还不至于丢掉自己的小命。

“大单于,你该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无法承受的代价了!”

与此同时,城外,在看到城门紧闭的那一刻起,伪装成宋宪的高临便已经知道,他被骗了!

但是,他现在还不能表现出任何异常来。

因为他心里非常清楚,光靠城外的这一千步卒,以及从云中郡带来的五百轻骑。

一旦城外的这两万青壮突然哗变,很有可能将会冲破他的大军封锁范围。

眼下,南匈奴人已经是案板上的鱼肉,高临绝不允许在这个时候出现任何意外。

所以,当城门紧闭之后,他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而是继续骑乘在战马上,冷漠的看向美稷城内。

虽然有着城门的阻拦,但他还是能够勉强听到些许呐喊声和哭嚎声。

他知道,此时的美稷城内正在爆发一场血战,被突然袭击的宋宪等人,很有可能出现了较大的伤亡。

但是,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一步一个脚印的发生,却无法改变,也无法挽回。

在他心里,其实一直都不愿意相信,南匈奴人是假投降。

因为,从眼下的情况来看,投降才是南匈奴人唯一的选择。

反抗,只会给他们带来无穷无尽的毁灭。

而假投降,更是会彻底激怒高临,让他的冷血弥散到周身的每一处角落。

既然你胆敢做出这样的事情,那么就要做好承受灾难结果的准备!

若是宋宪没出什么意外,他或许还会给这些南匈奴人留一个全尸。

如果宋宪受了伤,他一定会让所有南匈奴人,都变成无家可归的厉·鬼!

当城门再次打开的时候,身中四箭的宋宪,早已经站不起身来了。

只能自部下的搀扶之下,缓慢的朝着高临走来。

每走出一步,他的伤口便会溢出一股腥红的鲜血,嘴角也会忍不住的吐出一口热血。

“侯爷,在下幸不辱命,将城中南匈奴逆贼三百余人全部诛杀!”

双手抱拳,浑身浴血的宋宪,说完这句话后,便立刻倒了下去。

幸亏站在一旁的部下,将他的身体给及时的扶住了。

否则,此时的他早就瘫倒在了地上。

看到一身是血的宋宪,高临的嘴角划过一抹残忍和痴狂。

眸中的眼色也是闪过一抹猩红,看起来无比妖艳而恐怖。

熟悉高临的人都知道,侯爷这是真的发怒了!

一旁的黄汉升看到这里,也是知道侯爷恐怕要大开杀戒了。

“快些搀扶宋将军下去休息,本侯处理完手头上的事情之后,就会亲自前去探望。”

对于眼前这位替自己承受了重伤的将军,高临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宋宪之忠勇,可见一斑!

上一世,他之所以背叛吕布,也是因为吕奉先从头到尾,就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

否则,他又怎么可能会受到魏续的鼓动,反叛吕奉先投递曹阿瞒呢?

这一世,他来到了这个世界,便要为这些所谓的不忠不孝之人正名!

“全军听令,立刻将美稷城中所有物资全部搬运,送往桢林。

两万南匈奴青壮负责押运这些物资,但凡有违抗军令者,杀无赦!”

一声令下,将近两千数量的汉军官兵,当即催促着那些南匈奴部落勇士,去运输那些钱粮物资。

美稷城内发生的一切,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但是,既然高临没有追究,他们也乐得如此。

为高临运送一些钱粮物资什么的,在他们看来,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没有任何一个人发现,当这些钱粮物资被运输离开美稷城后,三百黑甲悄无声息的潜入了城内。

“宋宪,你放心,你所受到的伤害,我一定会帮你千百倍的拿回来!”

眸中的那份阴冷目光,看在一旁的黄汉升等人眼中,整幅身躯都是情不自禁的为之一震。

这是一双怎样的妖异眼眸,竟然能够让众人心生出无尽的恐惧?

杀意,宛若凝成了实质一般,刺痛着每一个人的眼睛。

大军行进的步伐不快也不慢,当这么一大群人来到桢林县城的时候,已经足足过去了五、六日的时间。

在这五、六日的时间里,宋宪的病情反复不定。

哪怕是那些华佗的亲传弟子和得意门生,都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他们给高临的诊断回复是,生死有命,无能为力!

宋宪能不能挺过这一关,就要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他们的医术毕竟还没有大成,无法做到像华佗那样应对所有病情,都能够游刃有余。

伤口感染,他们只能尽量驱散、减弱感染的现状,却无法有效的遏制住伤口感染带来的炎症。

能不能抵抗住炎症带来的并发症,就要看宋宪自己的身子骨够不够硬朗了。

在没有抗生素的时代,伤口一旦感染存活的几率,基本上就是百分之零!

箭矢虽然无毒,但是伤口却颇深,伤口感染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这几日,高临在行军途中,一有时间便会前去陪伴宋宪,希望他的病情能够好转一二。

高临的礼贤下士,很快也被军中的将士们纷纷传颂。

相信,十一月初的军中邸报,一定会出现这样一条消息,大肆歌颂高临礼贤下士的举动。

大军回到桢林县城之后,高临便立刻将那些南匈奴部落勇士全部赶回了美稷城。

那里,就将是南匈奴人最后的归宿。

南匈奴人当中的一众将领和大臣,见到高临竟然放任他们回到美稷城,还应允他们可以开垦良田耕种,也可以继续放牧生活。

没有经过任何头脑的思考,他们便欣然率领所有的部落勇士,再次回到美稷城内。

只是,当他们踏入美稷城中的时候,却发现城中多了一股很难闻的味道。

这股味道十分难闻,像是什么混合物发出来的味道,一时之间也没有人知道这些味道,究竟是什么东西发出来的。

一开始,他们还以为这些味道,是城内的死老鼠发出来的。

他们这来来回回两趟下来,时间也已经是过去了十多天,城内的所有物资都被全部搬空。

这城中的老鼠没了食物,成群成群的出现死亡,也算是一个正常现象。

所以,没有任何一个人,想到眼前这座城池当中,埋藏着无数的凶险。

只等高临一声令下,他们便将全部葬身于火海之中!

“呵呵,大单于,你觉得本侯应该怎样屠杀掉,这城中的两万南匈奴青壮呢?

本侯原本都已经给了你们成为奴隶的机会,但是你们抓不住啊!

至少你这位大单于,并不希望自己昔日的臣民,过上什么安生日子,不是吗?”

高临的嘴角微微带笑,只是那笑容却是无比的阴森和寒冷。

被绑缚住手脚的南匈奴大单于,瞪大着眼睛,似乎是想要将高临千刀万剐。

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那日进入美稷城内的“高临”,竟然宋宪装扮的!

原本,他还天真的以为,自己已经射杀了高临。

就算他们南匈奴人最终逃不过灭亡的宿命,但是好歹也拉上了一个垫背的。

而且,这个用来垫背的家伙,还是一个有着十足分量的汉朝侯爷。

只是,这一切似乎都只是他的空想,高临完好无损的站在他的面前。

两万南匈奴部落勇士,在高临的淫·威之下,不敢有丝毫异动。

他们心甘情愿的为高临运送物资,甘愿去当一个奴隶。

但是,高临却仍旧不打算放过他们!

“蛇蝎心肠!你简直就是个无比歹毒的蛇蝎之人!”

一声怒吼,南匈奴大单于再也忍不住内心深处的狂怒。

他无能的愤怒,让高临的心情突然变得好了起来。

杀人,并不能给他带来任何乐趣。

但是,若是杀一群有仇之人,让自己的仇家眼睁睁的目睹着,自己的族群被彻底覆灭。

那么,这就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可以让高临感到无穷尽的快乐!

他不会直接杀了南匈奴大单于,他一定会让他饱受煎熬和痛苦,最后死不瞑目的前往阴曹地府报到。

虐杀仇敌的快感,多多少少让高临有一些兴奋。

“时间也差不多快到了,呵呵,大单于,你就好好的看着,你昔日的臣民是如何化作一个个火焰厉鬼,前来讨要你的性命!”

美稷城内的两万部落勇士,此刻完全不知道,高临竟然率领了五百轻骑,悄无声息的跟在他们身后,来到了美稷城外。

这些骑士手中无一不是执握着一柄长弓,长弓之上架着一根拉满弦的火焰箭矢。

只待高临一声令下,这些火焰箭矢就会毫无阻挡的,跨过长空,坠落在满是硝石,硫磺,猛火油和酒精等易燃混合物的沙土之上。

三百黑甲军兵士,早就将这些易燃物品,浸染了美稷城内的每一处土地。

他高临今天,便是要将一整个美稷城,都化为一座火海炼狱!

他要倾听着,城内的南匈奴人,发出一道道惨绝人寰的嘶吼声和痛苦声。

他,便是要屠·城!

中平二年十月二十日,注定是南匈奴人永远都忘不掉的一天。

美稷城内燃起了滔天火焰,不是伴随着几声轰鸣的爆炸声,两万南匈奴人葬身于火海之中。

他们想要闯出城池,但是城外却是全副武装的汉军官兵。

只要这些人稍微露出一点头来,无数的箭矢就会将之覆盖,让他们更早一步的前往地狱报到。

有趣!

望着眼前的一片火海,高临顿时觉得一阵神清气爽。

两万南匈奴人的死亡,不仅没有给他带来任何负担。

相反,还让他浑身舒畅。

对外,这一场滔天大火,自然是天公惹的祸。

南匈奴人触犯逆鳞,触怒了上天,降下了一道神雷,点燃了整个美稷城。

两万南匈奴人,无一人成功逃脱!

对于这样的惨状,回到桢林县城的高临,还特地发表了一篇缅怀书,记载在了十一月初的军中邸报上。

后世的史学家,在研究这一段历史的时候,都选择忽略了发生在美稷城内的这一场大火。

因为,几乎所有有智慧的人,都知道这是高临的手笔。

但是,所有人都选择视而不见,不去谈论这件事情。

西河郡的南匈奴青壮彻底覆灭,之前已经被贬为奴隶的一万五千南匈奴人,也彻底失去了重头来过的希望。

他们现在唯一能够做的,就是遵从高临的命令,做好自己身为一个奴仆该做的事情。

这些人想要翻身为民,唯一的机会便是参军,只有建立了军功之后,他们才能够摆脱奴隶的身份。

但是,这些人参军可是没有任何优惠福利政策的。

一群奴隶,还妄想高临把他们当做人看吗?

战死沙场,或许才是这群嗜血种族的归宿。

不过,正因为高临的这一残忍举动,在未来也给他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甚至,差一点儿就因此丢掉了性命。

只是,这都是一些后话了,不提也罢。

高临的铁血政治,现阶段还会持续进行。

南边的事情解决的差不多了,时间也来到了十月末。

宋宪的身子骨到底还是硬朗,最后勉强撑了过来。

但是,却也因此伤到了身体的本源,以后恐怕是没法再上战场了。

对此,宋宪心中虽然有着些许沮丧,但是当一个文官似乎也不错。

至少不用在沙场上浴血奋战,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了性命。

“宋将军,多多保重身体!

朔方郡还有要务等待本侯去处理,来年我们再会!”

“侯爷放心,属下一定会固守上郡,替侯爷打理好所有军政要务!”

高临告辞了宋宪之后,便领着五百轻骑和黄忠,再次走上了征途,前往遥远的朔方临戎。

一路向北,黄沙遍地,气候变得干冷而又恶劣。

雪花飘落,深冬时节眼看着就要降临。

若是再迟上半个月,大雪封路,他们恐怕就没法儿北行了。

所以,一路上众人也不管天气严寒,都是可着劲儿的行军。

骑兵的行军速度,终究是要比步卒快上许多。

因此,刚到十一月,大军便已经回到了临戎。

望着眼前这座既熟悉又陌生的城池,高临的眼角竟然莫名的有些湿润。

也不知,城内的娇妻如今可是一切都好?

虽然,他们二人之间一直有着书信来往。

但是,毕竟没有亲眼所见,高临心中还是有着些许担忧。

熏熏的身体并不好,就和大多数中原女子一样,属于娇弱类型的。

在北方生活,对于她的身体来说,多少是有些吃不消的。

离着临戎城还有三里的路程,便看到一对兵马主动迎了上来。

不用猜,高临也知道,这是守城的赵云等人,前来亲自迎接他凯旋而归了!

“吾等参见侯爷,恭迎侯爷凯旋而归!”

不等高临大军来到近前,赵云便率领一众官员和兵士,双膝跪地,朝着高临行拜大礼。

这,是君臣之礼!

对于此,高临也并没有多说些什么。

因为,现如今普天之下,几乎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了,并州这一年来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高临的野心,就如同后世的司马昭,可谓是路人皆知。

但是,朝中的那位帝王,现在还敢轻易的将他拿捏在手中吗?

就算知道了他的野心,汉军官兵又能如何?

掌控了大半个并州之后,他治下的人口已有二十五万人。

虽说二十五万人,可能还比不上中原一个人口大郡人多。

但是,这二十五万当中,可是足足供养了一支万人大军!

几乎全部由并州男儿组成的兵马,战斗力远超那些疲惫的汉军官兵。

更何况,现如今凉州叛乱还在继续,朝廷根本就没有余力去管他。

甚至于,朝中的那些高官大将,对他更是畏惧如虎。

只要他不向汉朝廷发难,便绝对不会有任何人敢打他的主意。

并州离着司州实在是太近,一万大军短短数日之内,便可以兵临洛阳城下。

朝中的那些臣子,又怎能不惊不惧呢?

如今的汉王朝,朝中早已腐朽不堪。

十常侍和外戚弄权,党锢之祸虽然已经解除。

但是,那些士子才人,却也不敢多有异动。

大多数人,也都是在私下里培养自己的势力,在朝堂上唯唯诺诺。

因为谁都知道,此时的大将军何进,以及十常侍才是这个帝国真正的主人。

只要你敢惹到这些人,株连九族都算是轻的。

像那什么袁绍、袁术,以及曹操等人,此时都是依附在何进之下,暗中培养着自己的心腹。

特别是曹阿满,此时帐下已经是人才满满,不管是文臣,还是武将都是当世第一流。

就算是高临,也仅仅只有武将这一方面,可以和曹老板比肩。

但是文臣谋士,他现在还是零蛋,唯一对他中意的郭奉孝,还没有决定出山为他效力。

不过,自己离着得到郭奉孝,应该也不算远了。

并州之地已经在他手中,再拿下一部分凉州大地,届时郭奉孝应该就会出山,相助与他了吧?

他心中可是一直惦记着,那位三国第一才子之前说过的话语。

郭嘉不死,卧龙不出。

这句话绝对不是什么虚假的言语,郭嘉对于曹阿瞒来说,绝对是一柄利器。

没有郭嘉,曹阿瞒说不定早就被袁绍击溃,哪里还能够建立后来的强国曹魏。

如果高临能够得到这样一位大才,三国时期最顶尖的谋臣。

那么,再加上他的雄才大略,以及帐下的精锐大军,挟天子而令诸侯也未尝不可!

这一世,他就是要取代董卓,成为那无冕之王,力战关东十八路诸侯。

上一世,董卓能够架空朝堂,成为小皇帝的假父,凭借的不正是并、凉二州兵马吗?

凉州羌乱,董卓作为平叛的副将,再加上他本来就是凉州推选出去的六郡良家子,年少之时,在凉州就建立过无数的功勋。

因此,最后平定凉州羌乱之后,最大利益的得主却是董卓。

凉州羌乱之后,董卓成为了三十万羌人,以及二十万胡人的统领。

再加上凉州本地的四十万汉民,董卓立刻便成为了天底下最大的诸侯之一。

后来,丁原被诛杀之后,他又兼任并州刺史,得到了并州数十万民众的支持。

自此之后,董卓便成为了天底下的第一大诸侯!

此后的数年,便是董卓挟天子而令诸侯的恐怖时代。

只是,董卓此人太过嗜杀,而且不懂得知人善任,最终被历史淘汰。

而他高临不一样,一旦让他得到了并、凉二州之地,他有信心可以坚守住整个关中地区。

击败关系复杂的关东诸侯,对于他来说,其实并不是什么难事。

话说回来,高临一跃跳下战马,走到赵云等人面前,亲手扶起了自己的爱将。

常山赵子龙,忠义无双,也是一代将帅之才,值得高临去亲近。

“子龙快快请起,本侯不在临戎的时候,对亏了子龙和诸位的辛勤付出。

不管是临戎的新政推行效果,还是应对生鲜卑人的突袭,你们都做得非常好!

本侯这次回来,定然不会少了对你们的封赏。

待本侯递交给朝廷的奏折批复下来,该有的赏赐一样都不少。”

高临在收复了整个并州西境和北境之后,便上表了一份奏折,向朝中的皇帝老儿表述自己的功绩。

此时的大汉王朝还没有彻底覆灭,他想要成为并州名正言顺的主人,便必须得到当朝天子的任命。

手上有着兵权,他也就不怕汉灵帝刘宏了。

相反,这个时候,该刘宏畏惧他的铁骑了。

所以,他相信,很快皇帝的赏赐就会下来。

只是,不知道这只老狐狸,会不会在这中间玩什么把戏。

“侯爷,此皆吾等分内之事,为侯爷分忧,当属本分,不敢邀功!”

俊朗儒雅的白衣少年,朗声答道。

“哈哈!好!”

高临轻笑了两声之后,拍了拍赵云的肩膀,便与之一道步行进入了临戎城内。

临戎城内的这些官员,对于高临现在可谓是又爱又惧。

特别是,当高临一路平推,不费吹灰之力,便夺下了上郡、西河,以及北境三郡之后。

他们对这位少年侯爷的勇略,也是畏惧到了极点。

此时的高临,再想要推行什么新政,这些人决计不敢再也任何推辞。

高临回到临戎的第一件事情,便是下达了一纸调令,让成廉立刻从沃野赶回到临戎,参加他的庆功宴。

成廉在沃野的血战,宁死也要战到最后一兵一卒,这份勇魄让高临为之动容。

若不是成廉拼死血战,守住了沃野,恐怕如今的临戎早已经成为了生鲜卑人的桥头堡。

他在这里的一切苦心经营,也将瞬间化为乌有。

所以,成廉的功勋,他高临绝对不会忘记。

等他处理完手上的事情之后,一直等候在门外的一个婢女这才走上前来。

“侯爷,我家小姐已经等候你多时了。

侯爷若是已经处理完了军务,还请快些回家,与小姐相见才是。”

闻言,高临不由得感到一阵恍惚。

是啊!他已经到了临戎,家中的娇妻离他只有一步之遥。

但是,他的心中竟然升起了些许惶恐的意味。

他,有些不敢去面见熏熏了。

俗话说得好,思乡情怯,近乡人怯。

“呵呵,熏熏是我的女人,我怎么会害怕见她呢?”

暗中嘲笑了自己两声之后,他轻轻的吐出了一口浊气,旋即说道。

“好,我这就跟着你回去。”

庆功宴会还需等到明日才能进行,今夜注定属于他们二人。

回到久违的府邸,高临的心脏突然加快了跳动速度。

怎么回事?

素来平静冷漠的高临,为自己此间的异常,感到非常不解。

不就是回个家,见一下自己的爱人吗?

怎么会如此失态呢?

“大哥哥!大哥哥!我好想你呀!”

高临还未走进院子,大老远的便听到了一阵欢呼声。

只见,一个身着粉红色袄子的小女孩儿,蹦蹦跳跳的朝着自己跑来。

“大哥哥,抱!”

几十米的距离,小女孩迈着小短腿,不过十几秒便跑了过来。

纵身一跃,小女孩直接窜进了高临的怀中。

高临稳稳当当的接住了小女孩,将之涌入怀中,伸出大手轻轻地抚摸着小女孩的后背。

“囡囡,大哥哥不在家的时候,你有没有乖呀?”

完全褪去了杀伐的气息,此时的高临,就像是一个在普通不过的少年。

他温柔,他刚毅,他让人喜爱。

小女孩囡囡用着自己那张瓷娃娃一样的小脸,使劲的在高临的脸庞上蹭着。

一双比月亮还要更加美丽的大眼睛,眸中划过晶莹的泪光,眼看着小丫头就要哭出来了。

“大哥哥,囡囡很乖的,每天都有按时吃饭。

大哥哥,你看,人家都长高了很多呢!

唔,大哥哥貌似也长高了,而且比以前更加帅气迷人了呢!”

五、六岁的小姑娘,正是童言无忌的时候,而高临和卢薰又对她十分娇惯。

因此,小姑娘对他们非常亲近。

“囡囡才多大呀?就知道帅气迷人是什么意思了呀?”

左手单臂抱着小姑娘,右手替她轻轻的梳弄着遮挡住眼睛的刘海。

“囡囡不小了呐!哼!人家今年都六岁了,当然知道帅气迷人是什么意思啦!

大哥哥长得就是很好看嘛,囡囡超级超级喜欢的。”

小女孩儿的眼睛扑棱扑棱的,就像是闪光跳动的星辰,比全世界最美丽的钻石还要更加漂亮。

“好,囡囡什么都知道,是大哥哥说错了,好不好?”

高临轻轻地捏了捏小女孩儿的鼻尖,逗弄着她说道。

“子近哥哥!”

当高临走进院落,第一眼便看到了,那个站在屋檐下,翘首以盼的碧玉佳人。

台阶上,一位身着青绿色衣裙,外面披着一件芙蓉色袄子的女子,贝齿轻咬红唇,正朝着高临深情款款的望着。

女子体态婀娜,身段纤细,仪态万千,面容姣好,真就是个秀色堪古今,荷花羞玉石。

声音柔软清脆,寥寥的四个字,却是让高临整个心绪猛地牵动了起来。

明媚动人的卢薰,迈着小碎步,朝着高临缓步走来,眸中的泪水早已忍耐不住。

高临放下怀中的小女孩,快速的朝着卢薰走去。

“熏熏,我回来了!”

将面前的绝色少女狠狠地涌入怀中,嗅着她身上的处子清香,高临的心神完全平静了下来。

一切,似乎都在此时彻底静止。

周围的一切变化,高临都不在乎了。

此时此刻,他只想与怀中的女子天长地久,永远相伴。

“嗯,子近哥哥,熏熏想你了。”

没有任何过多的言语,只有最为简单质朴的寥寥几语。

深爱之人,从来不会有过多的花言巧语。

因为,所有的爱意,其实都只在那只言片语当中,便已经将全部的情绪揉入其中。

真正爱你的人,自然会懂。

“大哥哥,大姐姐,你们羞不羞呀!囡囡还在这里呢!”

小女孩装作用小手捂住自己的眼睛,实则双手之中一直都露着一个缝隙,好用来偷偷地看着大哥哥和大姐姐之间的亲热场面。

“嗯,子近哥哥,先放开人家吧,囡囡在旁边呢!”

少女白皙的面庞,因为囡囡的一句话,突然变得羞红了起来。

粉嫩而又红扑扑的小脸蛋,瞧的高临当即食指大开。

但是,他知道,自己现在还不能做那种事情。

在没有给她一个真正的名分之前,他绝对不会要了女孩儿的身子。

在古时候,女孩子一辈子最重要的事情,其实就是名声。

一个女孩子如果名声坏了,这辈子也就都抬不起头来做人了。

所以,高临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女人,被别人说三道四,指指点点。

一时之忍耐,换来的就是一世之恩爱。

就如同他当日对黄门侍郎左丰的巴结,像狗一样在他面前祈求。

为的,便是以后的王侯霸业。

韩信能够忍耐常人不能忍受的屈辱,这才能够成就一番千古美名。

为汉高祖刘邦建立了累累功绩,击败了无数沙场大将。

就连西楚霸王项羽,也一样在他面前不甘的倒下。

这,便是忍耐一时,换取一世的典型!

他高临,自然也是这样一个人。

论忍耐能力,他绝对不比那什么大耳朵贼刘玄德要弱。

“囡囡是我们的妹妹,她在就在呗,熏熏这么害羞呀?”

高临看到怀中的少女羞红了脸蛋,也是不禁玩心大起,想要戏弄一下这小妮子。

好久没有见面了,他也想和这小妮子好好亲热亲热。

“哼!”

小丫头蹙着鼻子,哼唧了一句,旋即一双娇·嫩的柔荑,突然出现在高临的腰间。

“啊!痛,痛,痛!熏熏,你轻点,轻点!”

连呼三声痛,高临装作一副被欺负的样子,但是搂着少女的双臂却是越来越紧。

“呸!子近哥哥,人家都没有用力,好吧?哪里会痛嘛?哼!就知道欺负我!”

少女一脸不高兴的瞪了他一眼,但是眸中的柔情却是万千,无法掩藏,也没有必要去掩藏。

轻轻地在女孩儿的唇上点了一下,高临旋即放开了她。

“唔,子近哥哥,你做什么呀?”

满脸通红的小妮子,立刻将自己滚烫的俏脸,埋进高临的怀中,羞的不敢见人了。

一旁的几个侍女见状,也是纷纷捂嘴轻笑。

见状,高临也是笑骂了一声,道:“这可是你们的小姐,你们还敢笑?”

高临的声音没有一丝严肃,只有无尽的嬉笑和柔情。

对于这些陪伴熏熏的侍女,他自然不会轻易地动怒。

院落中的侍女们,也是知道自家侯爷,因为爱屋及乌,所以对他们的管理也素来宽松。

只要她们没有犯什么原则性的大错,给小姐带来什么安全隐患和威胁。

侯爷并不会对她们打骂,或者肆意的欺负他们。

爱民如子的高临,让她们这些侍女打心底的爱戴和欢喜。

这些丫头,当中有很多人,都期待着能被高临看中,欢度一番春宵。

不论怎么看,他们的侯爷都是当世第一等少年英才。

能够和这样的男人一度春宵,得到他的垂帘,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呀?

光是想想,这些年轻的侍女们便觉得一阵心猿意马。

男人看到娇美的女子,会情不自禁的产生喜爱之情。

其实,女人看到英俊有才的男子,也会产生一样的倾慕之情。

只是,几千年来,女子的社会地位注定了,她们不可能像男子一般,肆意的表现自己的欲·望。

“侯爷,奴婢们不敢!”

只是,虽然口头上说着不敢,但是嬉笑的声音却没有丝毫减弱。

她们是打心底里,为小姐感到高兴。

侯爷从外征战而归,一回到家中,便与小姐如此亲热,足以证明侯爷是真心喜爱小姐的。

高临无奈的摇了摇头,这些侍女妮子都被熏熏宠坏了。

不过,既然熏熏愿意,他自然也不会多说些什么。

“囡囡,饿不饿?要不要去吃饭呀?”

少女一边将脸蛋埋在高临怀中,一边想要找个事情,让大家把注意力从自己的身上转移开。

她实在是受不了,高临在大庭广众之下,当众亲吻她的唇。

这样的举动,对于古时候的女子来说,绝对是无比羞涩的。

虽然,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外人,但是她还是会害羞的呀!

“唔,囡囡有些饿了,那大哥哥,大姐姐,咱们一起去吃饭吧!

对了,大姐姐,我们要不要喊那位漂亮姐姐,一起来吃饭呀?”

囡囡蹦蹦跳跳的跑到高临身边,又坐到了他的左臂上。

高临只得一只手抱着囡囡,另一只手牵着熏熏,朝着屋内走去。

“那位漂亮姐姐?这院子里面还有其他的女子吗?”

闻言,高临不由得多问了一句。

他可不记得,家中还有其他的女眷。

“哼!”

听到高临的问话声音之后,一旁的熏熏顿时有些小情绪了,当即不是那么开心的哼唧了一句。

不过,她倒也没有多说些什么,只是让身后的侍女去叫那位姑娘,与他们一起用餐。

院落中的某一个房间,房中的女子依靠着窗沿,亲眼目睹了眼前发生的一切。

“熏熏妹妹和公子如此相爱,我一介青楼女子却插� ��其中,我……”

当初离开天上人间时的决绝之心,此时已经悄无声息的化为了乌有。

他,是一方诸侯,手握重兵,是天之骄子。

她,是一方佳人,出身豪门,是天之娇女。

而自己,仅仅只是一个青楼女子,又算的了什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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