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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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当中国历史进入周王朝时代,中国远古社会也走向鼎盛时期。

也正是从周朝开始,境内的各个民族与部落之间,开始了不断融合的大过程,这个期间,也是华夏民族逐步形成的过程,最后成为现代汉民族的前期,其中也包括了夷、蛮、越、戎狄、肃慎、东胡等诸多少数民族。

周天子的先祖起源于黄帝一族,当时地处西方一个古老民族的周人首领,当时主要负责管理农事,整个氏族部落也是一个善于农业耕作的部落,这大大促进了周氏部族经济的发展。

在经历了尧舜禹汤时期过后,周族的封地开始进入陕西一带,在夏代后期,随着夏王朝的统治力量逐渐被削弱,外加西北的游牧部落不断南下侵扰,周人一族的生产和生活,开始受到比较严重的影响,于是他们不得不北迁到泾水中游一带。

在西周王朝的后期,随着社会矛盾,以及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日趋激化,所有人开始对土地以及自己的政权,展开了一场争夺,从此大大加速了西周王朝的灭亡,举国的暴动,直接动摇了西周王朝的统治基础,于是在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杀死,西周王朝灭亡。

从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灭商朝开始,至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申侯和犬戎所杀,西周共经历11代,12个王,整个过程276年。

任何一个王朝的政治权利,出现大面积彻底的腐败,必然就会造成内外矛盾,并且空前尖锐,就像当年周文王认为讨伐商朝的条件已经成熟,便在临终前,嘱咐姬发准备发推翻商朝一般。

于是,在周武王即位后,就趁商朝主力大军征战在外之际,直接率军开始东征,在与其他诸侯相会,并公开发表讨纣的檄文,率领兵车300辆、士卒4.5万人、虎贲军3000人,开始了浩浩荡荡地向东进发。

一路东征,周武王多次誓师,并且不断指出商纣之罪,最后像庸、蜀、羌、鬃、微、卢、彭、濮等小国也率兵配合,一路东征数年,最后商纣王组织的17万人大军与周武王大军对阵,但是由于商朝军士无心战斗,最后大量的阵前倒戈,最后还引导周军攻商纣。

商朝纣王本想仓惶逃遁,但最后*而死于鹿台,商朝灭亡。

周武王姬发在控制了商朝原来的统治地区以后,又出兵征服了四周的许多小国,最后牢固控制东方的大片领土,但是周武王又开始面临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他该如何安排四处的诸侯。

但最后周武王还是采用了当时最先进的制度,采取分封亲戚、以藩屏周的政策。

也就是把周武王的同姓宗亲和功臣谋士,分封在各地中间,建立起围绕天子的诸侯小国,让一个个诸侯国,最后成为一方土地的统治据点,这样它们就起到了拱卫周王室的作用。

其实在周武王灭掉商朝之后,在回到镐京城中,他就深感镐京城与新征服的地区直接相距太远,曾经想在伊洛河地区建立新的首都,不过他的这一想法尚未实现,就突然的病逝而去。

伊洛河,是古代伊河与洛河的简称,是指二水交汇之处。

在武王死后,周成王(诵)即位。成王年幼,武王之弟周公旦摄政。初武王封纣子武庚于殷,以弟管叔鲜、蔡叔度监之。至武庚联合管蔡与东方夷族叛周。周公东征,平定叛乱,统治扩及东方,大规模多封同姓与异性诸侯。七年,周公还政成王,营建“天下之中”洛邑于洛水之阳,于是丰镐为“宗周”,洛邑为“成周”。

由于周公旦在宗周摄政,鲁侯之爵由他的长子伯禽就封。鲁国的地望在今天的山东曲阜,已发现鲁城遗址;姜尚所封的齐国,在今山东临淄;召公所封的燕国在今北京房山,也已发现城址和燕侯墓地;武庚叛乱被平息后,该地封给武王之弟康叔,为卫侯,已在河南浚县发现卫国遗址;纣的庶兄微子启未参预武庚叛乱,他作为商族的后裔被封为宋侯,其地在今河南商丘;

在卫国的西边,还有个晋国,成王攻灭唐国后,以其地封给他的兄弟唐叔虞,在今山西翼城与曲沃交界处已发现其遗址。这些诸侯国的封地往 往形成犄角之势,互有联系、互相制约,因而在早期阶段对政治局面的稳定确曾起到一定的作用。文献中所说“成康之际,四十年刑错不用”,正说明成王平定武庚叛乱后,周王朝出现了一段安定的局面。

周人在经过一系列战争之后,控制的地域南到巴、濮、邓、楚;北到肃慎、燕、亳;东边到达滨海;西边直抵甘、青。其范围比商朝的地域还大。周王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国家机器,对域内实行有效的统治。

制订的刑罚,比商代更系统。常备军的人数比商代还多,在宗周驻有六师,在成周驻有八师。全国的土地与臣民,名义上都属周王所有,即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所以,周王封给诸侯土地与臣民时,要举行授土授民的仪式。所封的诸侯国,要定期朝见周王,有保卫王室的义务。他们还要向周王纳贡服役(包括兵役),如果不纳贡服役,就是侮慢王室,要受到惩处。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受封者常常擅自割让或交换土地,渐渐将土地变为私有财产。

同时,随着新开垦的土地越来越多,私田的数量也在增加。私田的出现,对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土地公有制,起到腐蚀和冲击的作用。

周康王(钊)死后,子周昭王(瑕)继位。昭王十六年,他亲率大军南征荆楚,直至江汉地区。南征共经3年,昭王还师渡过汉水时溺死,军队也遭覆灭。继昭王而立的是其子周穆王,在位长达44年。他好大喜功,仍想向四方发展。穆王好游行,致使朝政松弛。

彼时东方的徐国正处于徐偃王时期,徐国率九夷侵周。穆王也曾南征,通过联合楚国的力量,才得以平定,均未获得重大战果。东方的夷族也时常侵扰周境,战事不断。噩侯驭方不堪周朝的奴役,“率南淮夷、东夷,广伐南国东国”,一直打到成周附近,震惊朝野。

周王派西六师、东八师前往作战,仍无力抵御。后靠同姓诸侯的兵力增援,才取得了胜利。西北方的犬戎是西周时期最重要的外患。

经过昭穆时代,周朝实力削弱。这一时期,犬戎的势力逐渐强大,阻碍了周朝与西北各国的往来,穆王西征犬戎,“获其五王”,并将一批犬戎部落迁到太原,打通了周与西北各国的道路。以后,犬戎仍屡次侵犯周境。周懿王时,出现戎狄交侵,暴虐中国的局面,周人深为所苦。

到周厉王时期,国内矛盾日趋尖锐。厉王横征暴敛,虐待百姓,还不让国人谈论国家政事。连年战乱,给民间带来深重的疾苦。与此同时,厉王任用荣夷公为卿士,将社会财富和资源垄断起来。为压制国人的不满,厉王命卫巫监视,有谤王者即加杀戮。结果人人自危,终于酿成国人起义。前841年,国人大规模暴动,厉王被迫出奔到彘。朝中由召公、周公(周定公)两大臣行政,号为共和(一说由诸侯共伯和摄行政事)。

共和十四年(前828年),厉王死,太子静即位,是为周宣王,在位共46年。周宣王继位后,汲取教训,改变政策;为解除戎狄的威胁,还发动了对戎狄的防御战争,取得了胜利。在对荆楚、淮夷的战事中,也取得了一些胜利,因而号称“中兴”。但是社会中各种矛盾依然存在,整个社会仍处于动荡之。历史的发展总是不平衡的。

商周时期中原已进入青铜时代的繁盛时期,周边的一些地区仍相对落后一些。因此,为财富及利益所驱动,周人与其它国族的战争几乎一直不断。江汉流域是蛮族的根据地。宣王晚年,周王朝重新出现了衰象。宣王干涉鲁国的君位继承,用武力强立鲁孝公,引起诸侯不睦。三十六年,征伐条戎、奔戎,惨遭败绩。三十九年,与西戎别支姜氏之戎战于千亩,惨败。

前781年,周幽王继位,任用好利的虢石父执政,朝政腐败激起国人怨恨;三年(前779年),伐六济之戎失败;同时天灾频仍,周朝统治内外交困。幽王,宠爱褒姒,幽王废掉正后申侯之女及太子宜臼,改以嬖宠美人褒姒为后,其子伯服(一作伯盘)为太子。

宜臼逃奔申国,宜臼的母亲是申侯的女儿。申侯联合缯国和西方的犬戎进攻幽王。杀幽王于骊山之下,犬戎乘机掠走大量财宝。西周就此灭亡。宜臼靠诸侯的帮助,登上王位,是为平王,翌年迁都洛邑,从此,历史进入东周时期。前771年,西周覆亡。

幽王死后,申侯、鲁侯、许文公等共立原太子宜臼于申,虢公翰又另立王子余臣于携,形成两王并立。宜臼为避犬戎, 迁都到洛邑,是为周平王。东周建立。余臣在平王十一年,既晋文侯二十一年(前760年)被晋文侯所杀。

周王是奴隶社会国家的最高代表。在周王左右的重要辅佐人物,有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为“三公”或“师保”。如周文王、武王时的重要谋臣太公望,就被尊称为“师尚父”。成王时,周公为师,召公为保,共同辅政。一直到康王时,召公还担任太保。师保统辖诸侯百官以奉侍周王,在政治上享有崇高的地位。

与师保地位相当,而直接辅佐周王管理政事的官职,是太宰。成王时,周公以太师而兼为太宰,“相王室,以尹天下”。太宰拥有总揽政务的大权,是政府中的首脑。

太宰以下,有众多的卿士,其中比较重要的政务官,仍然是司徒、司马、司寇、司空等诸有司。司徒除管土地的垦辟、井田的划分和有关奴隶耕作等事外,还要管理诸侯封疆的划定和军旅事宜。司马负责征收军赋、管理战车以及驾车马匹等军政事宜。司寇掌握刑法。司空负责管理百工以及兴建土木、水利等工程。他们还有很多的僚属,分管各项具体事务,由中下级贵族担任,构成相当庞大的统治机构。

周代的神职官吏在政权机构中大为削弱。一切有关丧葬、祭祀、占卜以及文化教育等事,在《周礼》中都属于掌礼机构管理,司巫在这一机构中地位是较低的。史官的地位,则有了很大的提高。

太史不仅掌管天文历法的观测制订,文献典籍的收藏整理和教育贵族子弟等有关文教方面的工作,而且熟悉国家的政令典则,常在周王左右以备咨询。内史为周王起草诏令,出纳王命,成为王室近臣。另外,还有小史、外史等官职。

周王朝的大小官职,有很多是世代相承的,这样就形成了“世卿世禄”的局面。同时,还出现了不少以官职为氏号的家族。

周礼是表示等级制度的典章制度和礼仪规定。它的名目繁多,有吉礼、嘉礼、凶礼、宾礼、军礼等。他是维护等级制度、防止“僭越”行为的工具。如周礼规定了贵族饮宴列鼎的数量和鼎内的肉食种类:王九鼎(牛、羊、乳猪、干鱼、干肉、牲肚、猪肉、鲜鱼、鲜肉干)、 诸侯七鼎(牛、羊、乳猪、干鱼、干肉、牲肚、猪肉)、 卿大夫五鼎(羊、乳猪、干鱼、干肉、牲肚) 、士三鼎(乳猪、干鱼、干肉)。乐舞数量也有差异。礼乐制度自周公制定后,任何人都不能修改。周王有权惩罚违礼的贵族。

西周的国家实行分封制。即古书中所说的“封建”,而分封制的基础则是宗法。

宗法是中国古代社会血缘关系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嫡长继承制。宗法制度是在父权家长制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发展起来的,由它构成了等级阶梯,形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基本的社会政治制度。商代已有嫡长继承的雏型,到了西周时期,这一制度得到充分的发展,达到完备的程度。

严格意义的宗法,只在卿、大夫、士的范围内施行。这些阶层各家族的始祖,一般是国君的别子。国君的嫡长子立为太子,继承君位,其他各子即为别子。因为别子也是国君之子,故又称公子。别子不能与继承国君的太子同祖,必须分出去自立家族,成为这个家族中嫡长继承系统的始祖,不再改变,称为大宗。别子的长子以外各子,长孙以外各孙……,都是庶子,对大宗而言,称为小宗。

其间血缘关系超过五代,就不再宗原来的小宗。由大小宗构成的整个家族中,大宗居于族长地位,称为宗子。始立这个家族的别子一般有卿、大夫爵位,爵位即由宗子承袭。

广义说来,宗法也适用于周王室。周王的嫡长子立为太子。其他王子多分封为王畿内外的诸侯,其间血缘关系原则颇与卿、大夫、士的宗法相似。周初分封同姓,就体现了这样的原则。康王之后,周朝疆域大体固定,分封的机会减少,太子以外各子多留在朝中为卿、大夫,但分封并未绝迹。直到周宣王二十二年(前806),宣王还把其弟友分封在郑(今陕西华县东)。

小宗围绕大宗,卿、大夫拱卫国君,诸侯藩屏周王。再加上与异姓间的婚姻联系,构成庞大的血缘关系网。西周统治者希望用这种关系维护他们的地位和特权。

依据宗法制度的组织形式,周王既是普天之下最高的统治者,又是全体姬姓宗族的“大宗”,即最大的族长。他既代表社稷,又主持宗庙的祭祀。

天子的宗庙,祭祀自始祖以来的历代祖先,是全国规模最大、地位最高的祭祀祖先场所,称为“太庙”。历代祖先,以始祖为中心,按昭穆排列,都有一定的地位,只有天子才有这种祭祀列祖列宗的特权。

历代的周天子应由嫡长子继承,世代保持天下“大宗”的地位。其他诸子有的受封为诸侯,有的在畿内分得采邑,在王室担任官尹,称为别子。他们分别在自己的封地内建立宗庙和相应的政权机构,分成若干新的别宗,各有自己的“氏”号,受封的别子成为这些别宗的始祖,其爵位和封地亦由嫡长子继承。

这些别宗的宗子,对周天子而言,他们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宗族内,则为族长,就是“大宗”。

在诸侯国内,国君又分封自己的兄弟以采邑,建立卿大夫之家。这些卿大夫在自己的封邑内立有家庙,统率自己的家族,对国君而言,他们又是诸侯国内的“小宗”。

卿大夫以下,还可分出他们的家属,建立各自的父权家长制家庭。这种家庭各有一定的田地,家长就是士。所有的士都要尊奉所属家族的卿大夫为宗子。

士以下,就是各级宗子的比较疏远的宗族成员,他们就成了一般的平民。

这种层层的相属宗法关系,使族权和政权合一。于是,“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左传》桓公二年)等级制度,就是依据这种宗法关系来确立的。这样就形成了封建制国家的体制。

由于封建国家体制与贵族的宗法关系密切联系在一起,所以各级贵族必须十分重视这种宗法关系,尊奉他们共同的祖先,树立牢固的“尊祖”观念。而直接继承祖宗的事业,代表全族最大利益的,就是周王室这个全国最大的“大宗”和周王这个地位最高的“宗子”。

各级“小宗”都必须结合在周王的周围,对周王无限的崇敬。等而下之,其他各级宗族成员,都要以各级“宗子”为核心,表示“尊祖”和“敬宗”。因此,“尊祖”和“敬宗”,就成了维护宗法制度的基本信条。

以周王为首的姬姓贵族,在整个封建制贵族阶级中占居首要的地位。但是这并不排斥异姓贵族。一方面,宗法制度的原则,通行于所有的百姓贵族;同时,在姬姓贵族与异姓贵族之间,还要通过婚姻关系,结成亲戚之国,用以加强联系。这种通婚关系,是对宗法关系的补充。

依据宗法制度的嫡庶、长幼、亲疏等项关系,确定贵族的贵贱、大小、上下各种等级区别。这些等级区别,形成为宗法制度的各种名分。按照名分,也确立了伦理规范和礼法制度。

西周政权实行著名的两都制度,也就是首都和陪都制度。

首都“宗周”位于陕西省长安区沣河两岸,又分为两部分:文王作丰邑在河西,周武王作镐京处河东,之所以名“宗周”是由于这是周族的聚居地,祖先宗庙的所在地。

“成周”位于今洛阳附近,在西周青铜器铭文和《尚书》等文献中,又称为新邑、新邑洛,又分为分为王城和城周两个城邑:“成周”,意味周朝大业已“成”西周设立两都架构,是不足为怪的,从地理上讲,宗周处于西部边陲,不仅无法有效的控制从商族手中夺取的中原地区,还时常收到西北方向戎族的威胁(最后镐京就陷落在犬戎的手里),所以在地处中原咽喉的洛邑附近建立陪都可有效的统治殷商遗民和周围少数民族.

虽然成周是周公一手兴建的,但武王其实早注意到了这点他在灭商返回途中,"宅兹中国,自之于民"。直到周公摄政,辅佐成王登基,平定三监叛乱,击溃东夷联军,才正式的开始兴建洛邑。

井田制度是奴隶社会国家的经济基础,体现了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关系的主要部分。它与宗法制度紧密相连,在西周时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周天子在名义上是全国土地和人民的最高主宰者,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他以天下宗主身份,将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人民分封给新旧诸侯,诸侯国的国君在封地范围内又有最高的权力。

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古代封建制国家的垦田是有限度的,主要集中在一些都邑的周围。特别是王都和诸侯国都的近郊,比较好的熟田大都集中在这里。这些良田,都是经过精心的疆理,按正南北和正东西的方向,有纵横交错的大小道路和灌溉沟渠,整治成十分方正的大小相连的方块田,这就是标准的井田。

井田的疆理,一般是以每一方块为一百亩(约合今三十一亩多),作为一个耕作的单位,称为一田。纵横相连的九田合为一井,面积约为一平方里。十井称为一成,百井称为一同。也有以一田为一夫,十夫为一井,再以百夫、千夫作为计算大田的单位的。

西周实行井田制。每个男性主要劳动力授田百亩(相当于31亩多),每隔3年耕作者之间更换一次分配的田地。当时普遍采用熟荒耕作制,使得农业生产有了很大进步。

周代的刑罚,有墨(脸上刺字涂青)、劓(割鼻)、刖(断足)、宫(男去势,女禁锢)、大辟(斩首)五刑。此外,还有鞭刑和流放。判处五刑的律条,共有三千条。法网严密,远远超过了前代。

贵族犯法,往往可以获得特赦,即使按律判刑,又可以“赎刑”。如墨刑罚一百锾(一锾为六两铜),劓刑罚二百锾等等,即可免刑。所谓:“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周王朝有严格刑罚,“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周礼以父系社会体制之下形成的宗法制为基础,用以调解和调节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和关系。刑罚是用来控制、镇压平民,有死刑、墨刑、流刑、鞭刑、赎刑等刑罚和一套诉讼审判制度,极为残忍。

周王室保持了庞大的军旅。这种军旅,用于宿卫宗周的有六师,称为“西六师”;在成周镇慑东方诸侯的有八师,称为“成周八师”。共十四师,达十四万人以上。分封的诸侯国,都有一定的武装力量。大国一般不超过三军,小国也有一军。

诸侯国的军队,周王都能调遣,实际上也属于整个周王朝武装力量的一部分。

西周的军队,名义上是由周王直接指挥和调遣,重大的征伐,周王常亲自率兵出征。如果周王不亲自出征,则指派重要的卿士统率中军,作为全军的指挥者。

军队的组成,以战车为单位,一辆战车谓之一乘。各级军官,由地位与之相应的贵族担任。最基层的甲士,则由最低级的贵族和平民充任。奴隶则在军队中服杂役。

军队是西周国家政权的又一根重要支柱,它肩负对内镇压异己、守卫疆土,对外征伐和扩张的职能。西周军队的最大编制单位与商代一样仍然称师,西周金文和《诗经》等文献中屡有提及。《周礼。地官。司徒》云:“五人为伍,五伍为两,五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按此,在师之下尚有旅、卒、两、伍等编制单位。与此相应的军事将领按《尚书。牧誓》所说有师氏、亚、旅、千夫长、百夫长等。

西周军队的统帅是周王,他经常率领军队亲自出征,西周军队的各种主要军官亦往往由周王任命。

周人是同姓不婚的民族,它以通婚的方式和其他的族群联合在一起,同时以包容的方式来共存,不仅在燕国的地点如此,即使在长江边靠近下游的当涂县所出现的遗址也有同样的现象。这种包容性极强的情况使得周人可以继承在新石器时代就已经有的传统,那个传统就是从一个交流混合体里面构成的共同体系,它在周人身上得到延续。

周武王灭众多小国建立较大的侯国,强迫封建制的小邦国接受周朝的分封制,周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它是按照诸侯与周王室的亲疏关系而划分的。

周王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采取了“众建诸侯、裂土为民”的分封制。

东征结束后,周公按原来的计划,在东方修建洛邑,以加强对东方的监督。又在洛邑以西修建王城,以军队八师驻守,作为朝会东方诸侯的东都。

于是,西起岐阳,东到圃田,所有渭、泾、河、洛地带,都成为周的王畿。关中的镐京被称为“宗周”;东都王城被称为“成周”。

周公为了加强对全国广大地区的统治,便实行大分封,以作为王室的屏藩。首先,对于殷都旧地,以朝歌为中心,封给武王弟康叔,建立卫国。

东方以商丘为中心的商代宗邑,分封给旧殷贵族中反对纣王的微子启,称为宋公,使他保持商人的宗祀。

周公自己受封以今天山东曲阜为中心的鲁国,命长子伯禽前往。受封时,又分有“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具备有周王室的各种文物制度。鲁国成为代表王室镇抚东方的大国。

在海、岱之间的薄姑故地,由师尚父受封,在营丘建立齐国。对于违抗王室的侯伯之国,齐国有征伐的特权。

河东地区,是北通太原防御群翟部落内侵的前哨。为了加强镇守,封成王同母弟叔虞于唐国故地,建立晋国。

周王室除了加强广大“东土”的统治之外,又扩展了它的“北土”和“南土”。在北方,为了加强控制燕山南北和辽西一带的戎翟部落,周王封召公奭于蓟,建立燕国。

在南方,为了加强对巴、濮、楚、邓等部的控制,在淮水上游建有蒋、息等同姓国,在唐、白河流域建有申、吕等姜姓国,还在淮、汉之间建有“汉阳诸姬”,在大江下游的江东地区,在文王以前,就有太王的长子太伯和次子仲雍渡江南下,在太湖沿岸建立吴国。

在周王朝统治下,还有大量的旧国。仍然保持原来的地位不变。

周初分封了七十一国,姬姓之国共有五十三个,占了其中的绝大部分。而在姬姓之国中,属于文王诸子的有十六国;属于武王之子的有四国;属于周公后裔的有六国。这些封国大小不等,有的是畿内的采邑。它们广泛地分布在中原地区内,与众多的旧国错杂在一起,这就直接加强了周王室的统治力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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